我叫冉蘅,是琅山上的小霸王,琅山上的狼兄狼弟们都对我毕恭毕敬的,当然除了打的一手好架就是抱得一手好大腿。
我阿爹是琅山上的神仙,这山都归他一人,腿够粗够壮,抱紧了就有吃不完的口粮,我大哥是琅山上最最最英明神武的人,重点是很宠我,作为下一代琅山的接班人,腿也够粗够壮,自从抱紧了我大哥的腿,人生那叫一个顺风顺水,至于我二哥嘛,空有一副好皮相,五百年来不曾做过一件正经事,但他的大腿还是要抱的,抱好了才有人给我背黑锅。
作为一只混在狼群里长大的狐狸,我很有自知之明,所以上有我的祖辈们狐假虎威,这有我的狐借狼威,总之我现在是山中一霸。
关于我的身世有各种版本。
阿爹端起桃花酒抿了一口,“是从青丘的山沟沟里捡的哟,我当时从别处吃酒回来。”他又抿了一口,咂了咂嘴,“那天的雨下的可大了,积起来的水有腿肚子那么高,你就被放在一个竹篮子里头,里面积了不少水,浮浮沉沉的。
你就坐在里头哭,那声音,惊天地泣鬼神,我被吓得栽了个跟头,低下来一看,原来是个粉嫩嫩的小娃娃……诶,怎么走了,酒留下,留下!不孝女啊!”我白眼一翻,这明明是话折子里头的故事,阿爹一天一遍地拉着我讲,定是为了骗那两口桃花酒酿,再说篮子里的我不该是只皱巴巴的白毛狐狸么。
于是我找上了我英明神武的大哥。他放下笔,仔细端详起我,而后一本正经地回答,“我觉得你是天上下凡的仙女。”我扶额,我忘了我在大哥眼里就是一朵花,人见人爱,介于我不通药理,并不能判断这是不是一种毛病。
至于我二哥,他笑嘻嘻地说:“阿蘅,我觉得你是阿爹买煎饼果子送的。”果然,我对他的期望太高了。
我颇为郁闷地坐在台阶上,我的一帮小弟,一个个挤着脑袋凑上前来无比崇拜地说:“老大,你这么英明神武,力能扛鼎,我们一致认为您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。”我觉得我脸上的笑容一定和蔼可亲,嗯,马屁拍得真好,你们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,最后这些个人都被我打发去后山开荒了。
好在我是个开朗的,觉得自己是只美貌不逊于他人的白毛狐狸,虽然品种不详,但天天有糕饼果子吃,日子过的逍遥自在,这就够了。
当然,逍遥的前提是不惹祸,而我又是只好事的狐狸。
这不,酷暑难耐,连带着我的狐狸心都燥热起来,说起来这琅山样样都好,唯一的瑕疵就是夏天太过闷热,而我那霁雪阁又恰好处在阳光极盛的地方,我在四方的院子里左右找不出一块阴凉地,又不想去狼爷爷那扰了他的清净。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瞒着阿爹同朔方一起下了琅山,打算去人界逛上一逛。
我原是想寻个茶馆喝上一蛊,听那说书人讲讲凡间的趣事,回去的时候再捎上些零嘴,无聊的时候拿出来解解馋。
可朔方觉得这样太过无趣,大手一挥决定给我找些乐子,于是我被拉着和一群纨绔子弟们斗蟋蟀喝花酒,末了,还打算带我去秦楼楚馆,美其名曰:长见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