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歌要说他是给曾经的李琪琳写的,也没什么问题。
索性,就满足一下这个可爱的天后吧。
林在山痛快的讲了:“好吧,我承认了,这歌是我给你写的,这回你满意了吧。”
“你不承认也不行啊!十年前被你骗了,十年后我可不会再被你骗了。”
听李孝妮讲这些,林在山心里就像烧开水似的,咕嘟咕嘟的有股男女之情猛烈的在往上冒。
也不知道这是原来那大叔藏在心底的感情在涌动,还是现在的他被李孝妮吸引而出的一种热烈的情感。
就像李孝妮讲的,他现在想不承认都不行了,他真的喜欢上这个天后了。
“哥哥,咱们说定了啊,我这周末回去,咱们一起吃饭。我去你家找你。”
“这周末我要去录《唱作人》复赛阶段的比赛,周日可能就要住节目组安排的酒店了,整天都要排练,周一录影。”
“那等你录影完了咱们再见?我下周应该都在东海。”
“我录影完后要搬家。”
“搬家?你搬去哪啊?”
“还在华馨公寓,但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,我要做一个专业点的音乐工作室。房子都签好合同了,不出意外下周就搬了。”
“那正好啊!你搬完了,我去你家帮你贺喜啊!”
“这个……你好像不方便来。”
“为什么啊?”
“等搬家以后我就不是一个人住了。那大公寓是我和两个朋友合租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