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
陆无衣大概有二十年没有跟别人讲给这段故事,也没想过还会有让它重见天日的时候。
回想起来, 那些记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。
虽然陆无衣现在提起已经很是平淡。
初见时, 是在边疆的旷野上。
陆无衣和师傅住在边疆附近的山上, 两国交界之处,山脚下经常驻扎着兵将, 偶尔发生冲突与战争也是常有的事, 然而都与陆无衣和师傅无关,她们本就不与外界来往, 偶尔也只是下山和村民们交换一些东西。
那天陆无衣出来找她的小药兔。
她惯常的领地上一般不会出现其他的人,那天是第一次。
一身戎装的小子坐在火堆面前, 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, 手里捧着一只兔子腿,边咬边骂骂咧咧:“嘴巴都淡出个鸟儿来了,天呐,终于加餐了, 再熬下去老子都变成兔子了。”,这位快变成兔子的小子狼吞虎咽地咬着手里的兔子肉。
他面前的火堆上还架着半只兔子的尸体, 脚边是一条非常熟悉的布带, 上面还沾着点点鲜血。
非常, 非常眼熟。
陆无衣沉默, 目光悄无声息地落到啃着烤兔子的小子身上。
尽管那人一身戎装, 仿佛是个小将,陆无衣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她是个姑娘。
陆无衣还没有开口说话,狼吞虎咽的那人终于舍得抬眼了, 这一眼她就斯巴达了,面前站着一个神仙一样清凌凌的姑娘,目光冷冷地看着她——她手中的兔子。
宁六瞬间一个激灵,明白了那姑娘是什么身份。
说起来还是她自己鬼迷心窍——没办法,她实在是太饿了,军营里的伙食每天都吃不饱,她爹和哥哥作为表率,也不可能暗地里给她偷偷加餐,她只能自己出来想想法子,就摸到这座山上来(主要没什么人会到这座山来,不会被抓包),可惜摸了半天,别说山鸡,连根山鸡毛都没看见,正在宁六垂头丧气要无功而返之际,居然跳出了一只小兔子。
那兔子病恹恹地倒在了宁六面前。
诶嘿,这不是天意吗?宁六伸手提起兔子耳朵,兔子右腿上绑着一条白布带,许是受伤了遇到哪位好心人,好心人给包扎了一番,可惜了,这兔子命不行啊,还是要死了,那就只能她用五脏庙来给这只可怜的小兔子超度一番了。
宁六想着,心安理得地把兔子腿上的布条解开扔到一边,生起了火堆。
然而——看着面前仙子一样的女子冷冷的目光,宁六顿时有点心虚。
难道说,这只兔子是这姑娘的私有物品?这、这山上也没见住人啊……
宁六尴尬地把兔腿往身后藏了藏,装傻道:“这位姑娘缘何路经此地,是不是迷路了,需要我送你下山吗?”
陆无衣面无表情:“兔子,我的。”
果然……宁六心中流下两行面条泪,吃了人家养的小兔子,这位姑娘生得如此清冷好看,还这么有爱心的给兔子包扎,这眼看着兔子变成了自己的食物,兔子腿上的布条还大喇喇地扔在地上,怕不是会……
当事人宁六现在就是后悔,非常后悔。
她赶紧站起来解释:“姑娘你别误会,其实我在抓到这只兔子的时候她已经不行了,要不然我也不会残杀无辜,这生命都有尽头是吧?也许它正是为了拯救我这个快要饿死了的无辜士兵,所以……”宁六仗着身板儿小用心卖惨,虽说吃了这姑娘的兔子,万一这姑娘心软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