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!”田致富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。这虫子,东阳老一辈的工人都认得。是蚂蝗的一种,与其他地区有区别的。

它长在泥里,偶尔爬出来蛰伏在草叶间,咬人特别凶残。它很快就吸完了浸出来的那点鲜血,短小的身子瞬间大了几倍,胀得殷红殷红的。

蚂蝗尖细的头一下子钻进了伤口里,身子拼命的往伤口里挤。就一眨眼的功夫,已经挤进去了小半截。

没错,哪怕你身上没有伤口,它也能迅速的钻到人的皮肉里。

“啊!”田致富眼睁睁看着大半条虫子没入了自个身体里,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喊叫。而他的双手动不了,整个人像一条巨大的毛毛虫,在地上拼命的蠕动,翻滚。

唐小茶双手叉着腰,唬道,“你再滚几下,它就要钻到你身体里面了。然后在你的血管里,生出很多的小蚂蝗,一点点的将你吸干。”

老一辈人都是这么说的,这种蚂蝗进入体内之后无药可医,只能等死。四五十年前,史老爷子去外地卖酒,偶然得到一个好方子,东阳人花了近两年功夫,才把这吸血虫消灭殆尽。

“快帮我弄出来,求求你了!”田致富的声音带着哭腔,“昨天确实是我割了马冬奎的单车胎。快,快!”

眼看着蚂蝗就要全部没入身体了,田致富嚎啕大哭起来。

唐小茶拿出一根银针,别住蚂蝗的尾部,用力一拉,将它扯了出来。

这个小东西,已经有小拇指那么粗壮了。通体透红,宛如一件上好的鸡血玉。

“早承认不就结了?”唐小茶晃了晃玻璃瓶,意思是要告诉田致富,这玩意儿,里头还多着呢!

田致富脑门上挂着巨大的“惊悚”,嗷嗷嚎叫,“莫过来,离我远点!”

他两只腿乱踢腾,鞋子都踢掉了一只。

“你为啥要这么做?是觉得老马家很好欺负呢?还是觉得咱们老唐家很好欺负?”

唐小茶把玩着手里的玻璃瓶,笑得令田致富心寒胆颤,“谁让马小玲嫁给唐国光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