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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小官人 青田先生 1353 字 2022-10-17

他是公门中人,更加清楚除贱为良的难度。

士农工商,依次往下排列,商贾在此为最末等,但贱民和弃民不在此列,是要排在商人下边的。一旦落入贱籍,那便是万劫不复,世世代代为奴为婢,难以翻身。

贱籍,顾名思义,便是身份最下贱低等之民所该拥有的身份。

这些人,可统称之为“贱民”。

贱民身份世代承袭,不得读书识字,不许务农做工,自然而然也就没资格参加科举,入仕为官。他们男的从事捕蛙、卖汤及青楼龟公等“贱业”;女的则做媒婆,卖珠等活计,此外还可做肉体生意。

不过若是往细了去分的话,贱民也是分三六九等的。

只有那些犯下重罪之人的家属,或是由于战败受到牵连,胜利者因愤怒于对手的顽固抵抗,从而将阖城之人打入贱籍,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永世不得翻身的。

他们是贱民中的贱民,是堕民,是丐户!

即便是改朝换代后,他们的身份也仍然无法改变!从古至今,哪一位开国皇帝坐了江山,都不会赦免前朝遗留下来的贱民,因为他们已经“脏”了。

而再往上,才是如子衿子佩这般被家人给卖到牙行,一纸契书签下,从此落入贱籍,供大户人家驱使奴役的下人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就是主家的私有财产,可以肆意买卖送人,完全不再具备人身自由的权力。

但像他们这样的人,只要碰上比较心善的主家,最终的命运大体上也不会太过凄惨。

只是贱籍终究是贱籍,他们想要弃贱从良也是十分困难的,比商贾更易户籍还要难上千倍万倍。

普通的青楼女子想要赎身落籍,尚且需要经过教坊司允准,且落的还不是其本人的户籍,而只是后代得以随父入籍。否则的话,她们为何只能嫁予人做妾,而不能成为正室原配?

正是由于其本人户籍难以更易所致------国朝律例规定,良贱不得通婚!此外还有一条,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,方听另娶,违者笞四十。

所以许多所谓的“妾”,其实都是非法的。依着朝廷法度,也只有世子郡王选婚之后,二十五岁嫡配无所出,方可于良家女内选娶二人------最多可选足四妾。再往下则是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等龙子龙孙,能纳小妾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少。

换言之,民间以及官场上存在的“三妻四妾”现象,其实都不合法。亲王世子和郡王才最多四个合法的侧室,你算老几?也能妻妾成群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