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已经过去三十五分钟了。”林果恰好此时在远处喊道:“你们打算一晚上都在那个小树林里聊天吗?”
“立刻!马上!现在!”张季信挥着手,大声答应着,同时转头看向其他几位同伴:“小天才说的对,我们不能把时间全浪费在这里……”
“对对对,我的事情,以后可以慢慢再聊。”郑清忙不迭的点着头,半开玩笑的说道:“只不过少了个影子,不会影响我在战阵里走位的……”
萧笑狐疑的瞅着他,最终没有说什么。
“哦,不!”辛胖子哀嚎着,一把将笔记本啪在脸上:“除了知道你少了个影子,然后听博士讲了半天法律条文,感觉什么都没问道……”
“我们是学生,主职还是学习。”张季信推着他,向树林外走去:“而校猎会则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……不要因小失大,把太多精力浪费在当小报记者上面。”
“是校报记者!”胖子转头,强调道。
“校报,校报……”张季信连连点头,却耸耸肩:“如果你们只关注苏施君的八卦,那我感觉校报与《朵朵女士》之类的小报完全没有什么区别。”
郑清轻松的听着同伴们聊天,心中的惶恐不知不觉消散了许多。
也许,只要自己保持沉默,这件事就会慢慢过去吧。
年轻的公费生在心底默默想着。
远处,一支同样在夜间集训的猎队正飞快的穿过书山馆前面的小广场,他们在急速行进中不断变换着战阵,队伍中还不时升腾起几道加益魔法的光辉,看的令人眼花缭乱,赞叹不已。
“跟上,跟上,我们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了!”张季信在不远处挥着手,焦躁的催促着。
郑清低声笑了笑,小跑几步,追了上去。
在巫师界,有许多涉及隐私与安全的警戒线是不能随意碰触的。
比如灵魂、比如血液、比如真名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影子也勉强擦边这条警戒线。
所以,当宥罪猎队的诸位成员听说自家队长的影子被掳走,看到郑清光秃秃的脚下之后,不得不放弃了继续逼问有关苏施君八卦消息的打算,不约而同开始声讨起那个‘不讲究’的实验室。
“他们竟然敢在学校里剥夺你的影子?!”胖子看上去异常震惊——或者也可以说是激动,他手中的羽毛笔仿佛打了鸡血一样,蹦跶的更欢了。
“……他们怎么夺走你影子的?你同意了吗?是不是被欺骗同意的?你现在有没有什么不适感?比如畏光?厌食?疲惫?思维混乱?你下午没去上课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吗?”一连串的问题被胖子抛了出来,郑清瞅着那根快被他攥断了的羽毛笔,似乎已经看到了下一期校报上某个耸人听闻的标题——《无良实验室欺诈新生,苏施君议员或涉其中》
虽然如此,但胖子的一系列问题恰恰解了公费生的燃眉之急,他索性含糊答应着,试图将这件事就这么模糊过去。
“老实说,如果他们只是把你影子借走了,其实并不算什么太严重的后果……充其量就是稍稍对光线敏感一点罢了。”迪伦安慰的拍了拍公费生的肩膀,同时炫耀般站在月光最明亮的地方,说道:“看,我也没影子的!”
“不是冒犯…那是因为你基本算半个死人。”张季信在一旁吐槽道:“没听说吸血鬼有影子……”
“我不是吸血鬼!”迪伦似乎有点恼火,一蹬腿,重新蹿到树上,倒挂了下来。
郑清听着两人之间的对话,扯了扯嘴角,不知现在是不是应该露出一个笑脸。
张大长老转过头,看向年轻的公费生,表情变得严肃起来:“虽然我不太清楚,但这绝对是违反校园管理条例的……或许还违反了《巫师法典》!也许我应该飞只纸鹤去问问我哥哥,他跟教授们很熟,还认识在丹哈格工作的学长,他会帮上忙的。”
“《巫师法典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侵害巫师权益的行为,都属于诈骗……根据1911年4月8日《丹哈格最高巫师法院关于‘侵害巫师权益’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明确规定,包括灵魂、血脉、真名等为二级以上诅咒类魔法、控制类魔法施展充分条件的特质,都属于巫师权益范畴。”
“从这个司法解释出发,我认为,影子应该也属于这个范畴之内。”萧笑合住笔记本,表情严肃的看向公费生:“这不是一个小问题……不能因为她是巫师界第一美女,你就放任她侵害你的合法权益。”
“我倒想让苏大美女侵害我一下呢。”挂在树枝上的迪伦咕哝了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