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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圣上立后那是要祭天祭祖的,才不会在皇城中耀武扬威的游街。

所以我这婚成的,注定是这京城空前绝后的铺张靡费。

我那不学无术的废物夫君骑着千金难求的千里马,大材小用地拽着良驹,得意洋洋地带着身后长达一条街的车队游街。整整绕着京城转了十个来回。

我听到外面从开始的人声喧闹到后来渐渐消停,便明白了,这位爷自己骑马不累,把来看热闹的百姓都看疲了。

我在轿子里坐着,尚且被这十个来回的游行颠的七荤八素,遑论下面抬轿的、奏乐的,向路边撒果子铜钱赐恩赏的呢?

他们可是实打实用两条腿走路,一刻未停地干着自己的活计的呀。

一场婚事而已,铺张靡费、劳累府工。既不思节俭,也无心体恤。

看来这位平王果然名不虚传,是个荒唐的混球。

我叹了口气。

不知道是在同情这些府工还是我自己。

所以我又认真地想了片刻,觉得还是府工更可怜。

毕竟他们只是无可奈何的苦命人。

我……我又有什么好可怜的呢?

我家世显赫,父亲手握兵权,长姐贵为皇后,长兄年少有为,眼下还和定南将军府的大姑娘爱的死去活来,眼看我家就要和将军府结亲。

这是举世无双的风光。

虽然我心里也明白,正是因为这份风光,那位雄才大略,向来不管鸡毛蒜皮的事儿的天子,才会特意自甘捡了媒婆的伙计,把我和他那胞弟强行绑在一起,还非要说着天造地设,真是喜结了良缘。

哪怕我其实早就定了亲。

哪怕我那未婚夫刚刚皇榜高中,殿试夺魁,日前才和我父相谈甚欢,日后还要为这位圣上肝脑涂地。

有什么办法呢,毕竟聘未下、亲未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