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先等等,让我捋一捋,我现在有点转不过弯来。”
郑凡示意宣轩先不要话。
“你是,卖歌这件事,不怕被别人知道?”
过了一会儿,郑凡心翼翼的问到。
“没错啊,音乐人嘛,卖歌又不丢人,为什么要怕别人知道呢?再了,越多人买你的歌,就明你越受欢迎!”
听着宣轩的解释,郑凡只觉得一直以来的观点都崩塌了。
郑凡一直都觉得卖歌是一件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情。
郑凡有这种想法纯粹是因为他的上两次交易。
第一次是林知微牵的线,华星娱乐的林强为他旗下的艺人,也就是杨米买了两首歌。
因为杨米正好参演了一部宫廷剧,林强的意思是让郑凡写首歌能够契合电视剧,这样一来,杨米不仅是电视剧的主演,还是主题曲的演唱者,两者相加,可以最大程度的增加她的热度。
因为杨米毕竟是新人歌手,所以林强一掷千金,直接买下了两首歌的所有版权,这样一来,这两首歌就可以作为她的出道歌曲。
尽管明眼人一听就知道歌曲是郑凡写的,但是买卖歌曲版权都有合同,合理合法,谁也不出什么来。
包括展晓的光点,是同样的道理,你郑凡自己愿意卖的,没人强迫你,那歌迷们自然揣着明白装糊涂,不会揭穿。
只有郑凡自己,标准的做贼心虚。
因为这些歌并不是他自己写的,而是通过系统,抽取霖球上的歌,白了也是一个不要脸的二道贩子。
这种情况下,尽管观众以及歌迷们都以为这些歌是他自己写的,但是他依旧不希望卖歌这件事情摆到台面上来。
这是一个误区。
所有人都以为郑凡是真的原创音乐人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不是!
“来,吃点水果吧。”
苏琳琳端过来一个果盘。
得知宣轩要来,苏琳琳换了一身宽松的衣服,毕竟有的时候身材太好也是一种累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