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士诚能白手起家成为首富,心思可不如他的面相和善,手上沾的人命也绝不会比苗天香少。

朱紫神色微变,这对普通父子来头居然这么大,陆墨的话他还是相信的。

“就算你不怕,可甜甜……”陆墨很清楚这家伙的软肋。

朱紫脸色难看,老实道:“我没解过盅,真不知道。”

他又说道,“我只知道盅虫嗜血,最爱喝的是饲主的血,要是你能弄来阴老鬼的血,这家伙肯定不会死。”

陆墨白了他一眼,净说废话,现在上哪去弄阴老鬼的血?

“除了饲主的血,还有什么血是盅虫爱喝的?”

朱紫想了半天,突然眼睛一亮,“让那蠢女人放血试试!”

陆墨冷光射来,朱紫改了口,“你媳妇的血应该有点用。”

不管是虫子还是猛兽,都喜欢灵气,盅虫当然也不例外,蠢女人身上有宝贝,她的血应该能有用。

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,陆墨说了朱紫的办法,叶青青毫不犹豫用针刺了手指,十指连心,痛得她眼泪都快流出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