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 红尘三万里,剑破九重天

宗师第八的男人,三十年前以一人之力血洗樱国樱花道,在林风的身边乖巧的就像是一只狸猫。

林风却示意刘雄和他坐下,然后伸手从刘雄手中就接过一副画。

说是画,其实应该用字来形容更加贴切。

这幅画的主基调是黑色,墨染一般的黑,而在那中间的部分,却有着一抹璀璨的金色,仿佛是出升的旭日照亮黑暗。

那一抹璀璨的金色,是一个林字!

“林先生,你看这个字如何?”刘雄坐下之后,神色中带着三分紧张,七分期待地问道。

林风看了刘雄一眼,便已经洞悉了他的全部心思。

“不好。”林风轻轻摇了摇头,刘雄的神色顿时暗淡了下去,但是好在他早有了心理准备,所以也说不上多么的悲伤,只是原想着自己已经和林先生足够亲近。

自己危难的时候,林先生多次来救,自己愿

意为了这个神一样的男人鞍前马后,做一些不起眼的活计,比如说放一放烟花,洗一洗地。

但林先生到底还是拒绝了自己,不过想想也是,就连宗师柳幕都要在林先生身边垂手而立,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?

“拿支笔给我。”林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,刘雄微微一楞,转而眉间就跃上了一抹狂喜。

早就等候在一旁,察言观色的刘彪立刻端着狼毫毛笔和金粉宣纸走了过来,毕恭毕敬的弯下腰,将托盘举的高高的,就像是服侍古代的君王。

不,在他的心中,林风的尊贵远胜君王。

提笔、沾了沾金粉、林风没有用宣纸,而是直接在刘彪的风衣上挥毫而就。

刘彪用能跑马的手臂端着轻薄的托盘却觉得无比沉重,感受着在自己背后移动的笔锋,激动地想要颤抖,却又怕扰乱了林先生的笔锋。

将毛笔放回托盘之中,林风拍了拍刘彪的肩

膀,示意他站起身来让自己看看效果如何。

刘家的黑衣暗的就像是一块夜幕,如果不考虑功能的问题,他们甚至可以和橘志雄的风衣比上一比。

不过现在,这件暗如夜幕一般的风衣上,却升起了一轮璀璨的金日。

之前刘雄呈上来的那副金字,已经是出自书法大家之手,那笔锋之锋利,就像划开了黑夜,走向了黎明一般。

但是林风依旧觉得不好,因为那个林字不够璀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