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龙会的地盘,他说了算。可,陈若珺,有他自己的算盘。
终于有机会再见面。他早就想好好跟大龙说个清楚,掰扯掰扯,到底是谁跟谁过不去了。他不认为,两个人之间,到底有什么是过不去的。
第四包血,陈若珺还需要更多,可他已经补充了足够多的体能,足以让他支撑一段时日。依现在他跟忽龙会的关系,再厚着脸皮伸手要,是不可能的了。
眼前的血包,跟自己在医院里日常上班时给病人使用的如出一辙。醒目的标签,写着o型血rh阴性。这部分血型在人群中的比例大概是01,就是俗称的熊猫血。
“你为何非要喝熊猫血呢?”陈若珺想不到大龙会是这样矫揉造作的人。
陈若珺厌恶任何装逼的行为。其实,任何血型血液的味道对于吸血鬼来说,并没有口味上的不同。造成口感上差异的,主要在于血液主人的性别,年龄,身体状况,有无疾病,本身特质造成的诸多不同。
陈若珺虽然涉猎不广,却毕竟也在漫长的时间里积累了相当一部分经验。有些人的血品上去像刚刚晒过太阳的滋润清新的小麦酒,有些人的血尝上去像一咬就喷出汁液的醇厚甘甜的玉米,还有些人的血宛如新榨的轻薄透亮的葡萄汁千差万别,略有不同。只不过,各有千秋,不尽风情,对于吸血鬼来说,却是一样的迷醉,一样地梦幻。
凡间的美酒,美食,在吸血鬼眼里都算什么垃圾,早已变得寡淡无趣,味同嚼蜡了。只有那源源不断的、鲜红色的渴望,才是最值得日思夜寐,万般求索的。
红色的血,一旦火烫地滚过咽喉,就会立刻变作了清凉的润喉液,给吸血鬼的效果,就是同时感受冰火两重天的美妙,是他们清心消气,降火去燥的唯一良方。
有些吸血鬼独爱还带着母体气息的软糯柔嫩的幼儿血;有些吸血鬼偏爱耄耋老人清淡干枯的血;有些专门捕食少男之血,追求他们体内鼓噪的雄性荷尔蒙的青春气息;有些人迷恋已婚少妇血液里那份浓郁酥软,像巧克力一样余味绵延。
“放屁。什么叫我非要喝这种血?只不过我的储备里碰巧就有这种血罢了。怎么?你最近几年一直在医院里工作,难道不知道,人群里小概率的血型,被抽出来单独放在血库里作为一种血型的备用,不就变成大概率了吗?”忽龙会一听陈若珺这气人的没话找话,瞬间就恼了。
“你喝到这种血,难道不是大概率事件?”大龙接着不满,“我这是看在吴为泽的面子上,才勉强接待了你。喝完了我的血,吃干抹净,连句谢谢不讲,竟然还一堆毛病。”大龙烦气地把手臂一插,站了起来,那架势就要送客。
“都这么久了,大龙。你还在记恨我?都事到如今了,就算没过上你想要的生活,我看你不也是过得好好地吗?”陈若珺刚才是在故意激怒他,这下子,他自己也不卑不亢,末了,冷冷嘲笑了一声。
“什么?”大龙气得圆眼珠子都快被瞪出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