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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眼前的是堆放满满的几大桶肉山,里面盛的满满当当的都是拳头大小般的肉块, 有卤制的有油炸的还有焖的, 看上去十分的壮观。

“这是羊肉吗?”

“老板说是鸵鸟肉。”

“好吃吗?我还没吃过呢!”

“鸵鸟那么可爱哧溜。”

最后端上桌的明显是石磊的大作, 因为颜值在一众狂放派中太过显眼,他最终选择了酸甜口的做法,将肉块切成丝状,然后过一遍油炸定型,最后浇上喜庆的酸甜汁,看上去格外的好看。

石磊的小心机在于,其他人都是咸口的,那他这个酸甜口就算做出来不那么惊艳,也会在其他做法中凭借自己的独特独树一帜。

不过很明显要让他失望了,最后还是陈平平做的炸块先被抢空。

因为店里都是年轻人居多,现在谁不知道热量越高味道越好这么一个说法,而且店里油炸类的食品,那可真的是太少了,可以说除了小酥肉以外,其他的就算油炸,最后也要浇上一勺酱汁,像这么纯粹的油炸垃圾食品,在幸福小店里面可以称得上是头一回。

“好次!”

“香!如果外皮再多一点就好了,我喜欢外面脆脆的一层。”

“我也是!不过有点腻,我感觉我顶多只能吃一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