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四章 他要纹身

庄新城在细枝末节中清晰定位到第一次见到那人时——

第一次听周遭人叫她的名字并不是真名,

“莫兰”

那晚他知晓,她叫莫兰。

再后来庄新城想大文豪先生所言甚是,但请容许他再次赋予莫兰新的寓意——

莫兰,是一种酒,醉人,溺死人。

一如灿烂千阳的欢愉。

庄新城:“现在,我好像更喜欢她了。”

分明是一个指意不明的他,岳凉却当下断定它并非指代眼前庄新城执于手中的酒。

而是另一个,她。

岳凉犹豫的发问:“新城,你......”

震动的手机打消岳凉开口的念头。

她只余光带过便毫无犹疑接起。

岳凉无声的接起电话:“......”

不同于接通的利落,岳凉甚至没有先开口。

她似乎在等着另一位先开口。

“酒足饭饱的后三个字,就不必落实。”

另一端调笑的语调骤然冷却。

“我在隔壁,该处理正事。”

隔壁会所距离他们当前位置不出一公里。

言下之意明确:即刻动身。

岳凉点头:“嗯,知道了。”

庄新城:“他来查岗了?”

不意外的语态,庄新城拄着下巴难能提起兴致。

岳凉脸色难看:“......”

虽说相隔一段间距,加之岳凉愈发难看的面色,庄新城早已猜个七七八八。

食不知味的由一人彻底变为两人。

庄新城:“吃好了吧,我送你到门口。”

一顿时隔许久的晚餐,共度近两个小时,插手的第三个人。

岳凉皱眉道:“送到这吧。”

晚间的风裹着凉,岳凉紧了紧衣领,侧身看着保持礼节与疏离间距的男人。

庄新城:“生日,破费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