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一站一坐,就这样僵持着。
华宝福头上的冷汗以肉眼能看见的速度刷刷的掉。
方琰抱臂倚在遮阳伞旁边的铁架子上,淡青色束腰的戏服将他的身材修饰得颀长,披在肩上的现代装外套与古装搭配在一起不显突兀,反倒穿出了时装周上的古今风情。
黑发如漆垂在腰间,额前的碎发被秋风吹开露出英俊的眉眼和浅色的瞳孔。
他没有看秦顾,那双低垂的眸子像是风平浪静时的湖面,没有任何波澜。然而从刚刚秦顾出现到现在,他的余光就一直没有从秦顾身上移开过。
秦顾,仅仅是默念这两个字,就让他心底发酸。
这个人曾对他说过世界上最土,又最深刻的情话,“我叫秦顾,我对你,情已入骨。”
这个人曾在万人仰望的舞台,一双如水墨画渲染的眸子望向他,饱含无限浓情与爱恋。不管不顾,执起他的手,对所有人宣告,“他是我此生心里的唯一。”
这个人曾在上千个寂静的夜里,拥他入眠,与他耳鬓厮磨。
……
然而,他们的感情没有败给世俗,却败给了秦顾的新鲜感。
在他满怀憧憬准备告诉秦顾,他计划好的未来的时候,秦顾对他说,方琰,我腻了。
那时秦顾27岁,他32岁。
5岁的年龄差,说大不大说小不小。他到了该成家的年龄,却忘了这位太子爷还没有玩够。跟他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尝鲜,新鲜感过了,自然也就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