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炜宁感觉心脏紧了下,他起身,关掉了唯一一盏灯。
黑暗里他看见晶莹的闪光,像是狼的瞳孔,像是高温下的金刚石。沈炜宁知道,这些都不是。那些闪光是小狼的难过与懦弱。
“好了,现在能说原因吗?"
———
“你还记得把我带回去的那个晚上吗?我当时……杀了一个人。”
“我也不是白要他的命,我也没打算活。但是阴差阳错被你救回去了,我就想,好死不如赖活着,混一天是一天。可是今天,我在地下室看到了,看到了他……他还活着,他被人救了下来。”
诺布的手紧紧握成一团,他必须要使劲咬紧后槽牙才能遏制住颤抖。那个冰冻彻骨的冬天,那一次充满敌意的初见,还有艾克曼馕,搪瓷罐,扫帚,一闪而过的手腕伤痕……所有东西在他的脑子里没命地回放,有人拿着电钻钻他的太阳穴,那里破开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眼,于是他们一只手捣进他的脑子,轻而易举让他头痛欲裂。
“所以明白吗?”他大声地说,“我必须要去断了他的命,他该死!他在十多年前就该死,我让他白活了十多年,我还不够仁慈吗?不,我不是仁慈,我是软弱!”
诺布猛地推开沈炜宁,脚刚沾地却突然一软,直直跪了下去。他的膝盖骨在地板上砸出沉闷的响声,像有一颗子弹在膝盖里爆裂。沈炜宁抱住他,“诺布,你去哪里?你现在路都走不了,你能去干什么?”
“滚开!”他吼道,“你们是一伙的!你们千方百计阻止我,你们要让那个人渣活下去,你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!”
“诺布,我保证我和你站在一边,诺布,听我说,你——”沈炜宁几乎快压制不住诺布,他想将诺布的手反扭过来,结果诺布几乎是豁出命,竟然想和他硬掰,就是手臂骨折也要从他手下逃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