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声巨响之后,汽车冲出了桥面的护栏。
白岁第一次体会到了失重的感觉。
在汽车跌入幽深的湖水之前,他缓缓闭上了双眼。
知了知了——
当五感重新回到身体,最先唤醒白岁的,是耳边的蝉鸣,鼻尖也萦绕着香樟树淡淡香气。
在记忆中,他也曾有过这样一个美好到不可思议的盛夏。
看来自己这辈子总算是没做什么坏事,因为这样美好的地方,一定是天堂。
白岁想着,缓缓睁眼,在短暂的目眩后,很快适应了身处的明亮光线。
然后,他就看见了站在自己面前半臂远的男人。
男人身形颀长,肩宽腰细,眉眼深邃,五官立体,乌黑的短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。
在这样炎热的盛夏,他依旧一丝不苟地穿着整套最低调的暗色西装,衬衣的纽扣要扣到最顶上的一颗,抬手时,会不经意间露出符合身份的名贵袖口和腕表——
既不招摇显摆,也不刻意回避,这样规矩、得体的人,除了霍廷严,还能是谁?
白岁倒吸一口凉气。
他看见霍廷严正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。
这一幕场景,他到死都记得。
那天,他正式从莘城舞蹈学院毕业,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讲话,由校长亲自为他拨穗。
下台后,他就看到了霍廷严发来的信息,恭喜他毕业的同时,告诉他自己正在学校人工湖边的第二棵香樟树下等他。
虽然在信息里,霍廷严贴心地提醒他,不必着急,忙完了自己手边的事情再慢慢过来就好,但他怎么能不急呢?
两年的“恋爱合约”即将到期,而在这两年中,霍廷严还是第一次突然出现在他的学校,没有提前告知,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。
他迫不及待要与霍廷严分享自己毕业的喜悦,同时也对即将到期的“合约”忐忑不安,所以在看见信息后,他就飞快地跑去了那个位于学校中心的人工湖。
曾经,白岁以为,那一天,就是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了——
没有之一。
因为在那一天,霍廷严向他求婚了。
虽然仍旧没有那些浪漫的告白和俗套的约定,霍廷严只是礼貌地询问了他的意见,然后将戒指戴在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,但是对于白岁来说,这就已经足够了——
被自己暗恋多年的学长求婚,光这一点,就已经足够让他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。
可是……
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啊……
所以,自己可能不是死了,上天堂了,而是……
重生?!
白岁来不及思考更多,只是死死盯着霍廷严手中的戒指。
还是那枚戒指,出自某欧洲顶奢品牌的首席设计师之手,造型很简单,也没有夸张的巨型钻石,却很符合霍廷严的审美——
低调,又不失设计感。
婚戒有两枚,戒圈内分别刻着白岁和霍廷严姓名的拼音缩写;他们把对方的名字戴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,独一无二,隐秘又幸福,之后的七年,谁都没有再取下来过。
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吗?
可是这一次,当霍廷严再次将戒指套上自己的无名指,白岁却难以自控地打了个寒噤。
跟上次一样,他的心脏又漏跳了几拍,只是这一次,冲昏他头脑的不再是喜悦和幸福,而是深深的恐惧。
斑驳的树影里,盛夏午后的阳光稀稀拉拉地落在身上,但他却仿佛被一种刺骨的冰冷与潮湿紧紧包裹着,四肢百骸都浸着寒气——
那是在生命的尽头时,泽湖的湖水留给他的,关于这个世界的,最后的温度。
当霍廷严手中的戒指戴上自己的无名指后,他便成为了名正言顺的“霍太太”。
上辈子,他以为自己离开舞台,是为了爱情,洗手作羹汤。
但事实上……
“不要!”
白岁惊叫出声,慌张地后退两步,烫着似的猛地抽回了手。
这枚戒指即将套住的,根本不是一个他暗恋多年的男人,也不是他期待已久的爱情,和一个失而复得的家——
而是,他的一生。
那个在二十九岁就戛然而止的,短暂的一生。
在白岁抗拒着霍廷严手中那枚戒指的同时时,余光似乎瞥见对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惧和难以置信,这与他认识的那个永远淡定自若,处变不惊,甚少流露出任何人类情绪的霍总实在大相径庭。
不过他已经完全顾不上这些了。
因为虽然已经抽回了手,但他却清楚地看见,那枚戒指已经滑过了他手指的第二个指节,留在了他的无名指上。
几乎没有任何犹豫,他抬手就拔下戒指,一把扔进了身旁的人工湖里。
去他妈的替身!
去他妈的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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