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1页

曹美莲虽然死了,但同案还有个家里有钱的林玉;林玉背了人命官司,按民国法典应该枪毙。

可如果让林玉多背一大笔外债,银行为了收回这笔损失,会请求法庭把他的死刑改成死缓。

林家只要能救儿子,破点财不算什么大事,分期把银行的钱慢慢补上,林宇在缓刑期间好好表现,说不定就不用吃枪子了。

另一封告知函是说曹美莲给自己买保险时已经知道自己得了绝症,属于骗保行为,「济仁和保险行」可以拒付霍振庭巨额保险金。

厉海扁扁嘴,这个结果倒也不算太意外。

毕竟当时帮曹美莲办理保险的黄明杰都自身难保了,他不太可能再给曹美莲兜罪责。

第三封信是通知霍振庭,曹美莲与贺勇男霍宅遇害案四月十二号开庭,做为当事人的丈夫,届时可以到场见证宣判。

厉海觉得他们去不去都行,到时候看心情、看有没有空吧……

他把三封信捋一起,随意叠巴两下塞办公桌最下面抽屉里。

然后神情惬意仰靠椅背,双手垫后脑勺,蹬桌沿翘凳子,在心里默默盘算:等会儿带霍振庭回霍宅把大门上的封条撕下来,花几块钱雇俩人搞搞卫生。

然后就等自己工资到位,装灯泡,再买几件必须的家具就可以住人了。

“嘿,蛮好。”

“什么蛮好?”

老关探长手里捏一只文件夹慢悠悠溜达过来。

厉海动作比老年人还迟缓,好似没睡醒一样,仰脸傻笑:“关叔早……有事呀?”